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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房故事,冒牌房主吞了2000元房租:


冒牌房主吞了2000元房租(2006-6-15)

近日,姜小姐终于通过中介租到了住房,不想合同签了,钱交了,人却没能住进去,原来收钱者是个冒牌房主,溜了。
  
   据姜小姐称,近日,她到一房地产经纪公司天臣店去查看房屋出租信息,该店钟春梅经理带她到莲花新二区6幢1单元看房。“房主”谢丽华称,自己马上要出差,要姜当时签合同并交付一个季度1500元租金。于是,姜交给谢定金500元,并交付给钟180元中介费,钟替谢代签了房屋租赁协议。第二天上午,姜小姐便把1500元转到了谢的账户上。
  
   几天后,姜带着朋友入住该房却怎么也打不开房门。这时,一邻居告诉姜,谢丽华并非房主,只是一个租房者,近日已有好几拨人受骗上当了。姜认为看房及签协议都由中介经手,自己上当,与中介没有严格审核出租方的手续有关,要求中介方全额赔偿。对此,中介方一负责人称,当租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,由租房方把租金交到中介手中,出租方出示身份证及房产证后,中介才会把租金交给出租方,并签定合同。姜小姐未通过中介便擅自将钱直接划到谢的账户上,所以他们只作一半赔偿。
  
   律师说法
  
  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任正飞律师:中介负有审查出租方产权证及其合法权益凭证的义务。在这一案例中,若中介方不能举证曾与姜小姐达成“由承租人姜小姐把租金交到中介手中,并与中介签合同,再由中介转交出租人”的协议,则中介应负全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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