靠口头协议租房引来纠纷不断(2006-6-15)
本报讯 最近一段时间,市民反映的因房屋租赁而出现的纠纷越来越多,有的甚至发展到用武力解决的地步。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指出,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正式的合同,是解决纠纷的有效办法。
家住新兴街的苏先生向记者反映,他是外地人,但和妻子已经在石狮生活10多年了。去年他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租了一处沿街店面做生意,因为跟房东认识,所以租的时候就没有签合同,只是口头约定每月租金1800元,租期是一年。谁知还不到半年,房东想收回房子另做他用,就强行让苏先生退出,苏先生没有答应,双方僵持不下。没过几天,房东就在他的店面前修起一堵墙,苏先生的生意这下做不成了,只有退出。但房东不依不饶,以苏先生没有及时退出给他造成损失为由,追加苏先生房租300元。苏先生虽据理力争,但房东的态度很强硬,老实的苏先生只有补了钱图个心静。租住在九二路东段的范先生说,因为该地段环境好,交通方便,就于春节后在这里找了一家出租房,和妻子一起入住。不久,妻子因水土不服老生病,范先生就把妻子送回老家去,并打算返回后找个便宜点的房子,向房东提出退房,但房东称,退房可以,当月的租金要全交。范先生说5月份刚开头,有几天算几天的钱,不同意按满月算,双方为此发生争执,差点还动起了手。记者还了解到另外一些纠纷,比如租房者将房间里原有的家电损坏不愿赔偿、租房者的东西丢了,怀疑是房东所为等等。
鉴于此种情况,市房产管理处工作人员指出,要有效避免此类纠纷发生,出租方和承租方应签订正式合同。
来源:石狮日报